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2014年五个二级学院试点专业核心课程的
评估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于2013年12月5日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要求全国普通本科院校在2014—2018年完成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而在审核评估之前,各高校需要建立全国统一模型的本科教学常态数据库,并先行完成校内课程评估、专业评估。目前,我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在《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师委发[2014]2号)中的第八条明确表述为“全面启动”。
在上述背景下,现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年)》,结合2013年秋季学期对育人模式改革试点的五个二级学院专业评估的经验总结,提出对五个二级学院育人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的核心课程进行评估,特制发本通知。
教学评估中心
2014年3月20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评估方案》
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核心课程评估方案
一、本次专业核心课程评估的指导思想
1.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应与教育部审核评估接轨,保持一致性,以减轻二级学院今后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的负担。本次评估以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为指南,评估内容为审核评估标准在课程中体现的“6+1”模块内容。
2.重视课程数据库建设,将其作为本次评估的重要内容,为院校评估和教育部审核评估做好基础性工作。
3.体现审核评估精神。注重课程自评,把二级学院课程自我评估作为专家评估的基础,专家评估根据深入师生和教学现场的实情判断来审核各课程的自我评估,既要肯定成绩,更要诊断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措施。
4.体现审核评估的引导改进功能。本次评估结束后,组织专家集体总结交流,有关结论通报全校。
二、本次课程评估的教学单位和课程范围
本次课程评估的教学单位是: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次评估的课程范围是:上述五个二级学院育人模式改革试点专业本学期所开设的核心课程。
三、本次课程评估的有关要求
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推进,现对各二级学院提出如下要求。
1.接到本方案后,确定拟将参加本次评估的专业核心课程。
2.在第五周之内填报下表(加盖公章),并报评估中心备案。
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概况表
本学期核心课程名称 |
上课教师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上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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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包括材料准备(见统一目录)、上课准备(专家听随堂课)、现场审核准备。现场审核包括现场汇报、现场查阅材料和师生问卷座谈,每个二级学院的审核评估时间原则上为1天。
4.高度重视课程教学基本数据库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填写有关数据库(有关数据库表格由评估中心提供),数据库电子档应当自存。数据库作为本次评估材料,一并提交评估中心。
5.做好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报告1/3篇幅为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改进计划。
6.本次所有评估材料应提交电子档、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装订成册(具体册数需要根据评估专家人数届时确定)。
四、课程评估的具体安排
2014年春季学期课程审核评估计划周历 |
时间 |
内容安排 |
第1周 |
制定课程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
第2周 |
召开评估专家意见征询会,讨论专家分组(按学科门类分理科组、文科组、艺体组,并聘请校外专家参与评估),讨论专家评估流程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专家对所负责二级学院完成评估,提交纸质或电子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模板由评估中心提供)。 |
第3周 |
召开二级学院的评估动员解说会。 |
第4周 |
征集二级学院评估意见反馈,调整评估细则。 |
第5-12周 |
二级学院准备评估材料(材料目录表格由评估中心统一制订)。 |
第13周 |
五个二级学院提交自评报告和评估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
第14-15周 |
五个二级学院核心课程审核评估。 |
第16周 |
专家提交五个二级学院核心课程审核评估报告。 |
第17周 |
召开二级学院课程审核评估总结交流会。 |
五、评估专家安排
评估专家原则上由我校督导委、教指委和外聘专家构成,在现场审核评估之前由校内专家负责联系、指导(参见下表),现场审核评估专家则重新组织安排。
五个二级学院核心课程评估专家分组 |
组名 |
学院 |
联系专家 |
校外专家 |
理科组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赵思林 |
刘靖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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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组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肖体仁 |
王希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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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
左群英 |
张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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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张力行 |
王雪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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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组 |
体育学院 |
李达伟 |
陈海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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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系专家的职责如下
1. 对专业核心课进行随堂听课,评价、诊断专业课堂教学质量;
2. 至少深入一次专业室的教研活动,评价、诊断专业核心课教研质量;
3. 至少组织一次该课程学生座谈会,评价、诊断该课程教师课堂教学、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及教学满意度等情况;
4. 汇集该课程的评估信息,撰写课程的审核评估报告,反映评估过程、评估结论、存在问题及建议。
六、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课程评估的指标体系如下表。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要点 |
得分 |
1.定位与目标(5分) |
1.1课程定位 |
课程定位及确定依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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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课程培养目标 |
课程培养目标 |
2.教学队伍 (10分) |
2.1数量与结构 |
课程教师队伍的数量与结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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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课程负责人 |
课程负责人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
3.教学内容与形式 (10分) |
3.1 教学内容 |
(1)课程内容设计 (2)教学内容组织和安排 (3)教材及辅助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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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学 形式 |
(1)教学设计 (2)教学方法 (3)教学手段 |
4.教学过程 (10分) |
4.1课堂 教学 |
课堂组织、学生参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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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学生指导与考核 |
指导、考核学生的方案和情况 |
4.3实践 教学 |
课程实践教学的计划、活动开展及效果 |
5.教学效果 (50分) |
5.1专家、同行评教 |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评价量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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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学生 评教 |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学生问卷调查表》评价 |
6.质量保障 (10分) |
6.1质量 监控 |
(1)课程负责人对课程质量的自我评估 (2)开课单位对课程质量的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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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质量 改进 |
课程质量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
6.3质量信息利用 |
课程质量信息[3]统计、分析及反馈[4] |
自选特色项目(5分) |
各课程可自行选择有特色的补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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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等级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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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补充说明
未尽事宜,由教学评估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43072.
[1]课程定位确定依据:学校定位或专业定位。理论基础课以满足应用类人才培养需求为准,不宜过深过难。
[2]结构包括: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应用类课程的双师型结构
[3]课程质量信息:学生满意度、收获度、学生建议、平时教学情况、期末成绩
[4]反馈指质量信息在教、学、管三方之间的交流与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