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9〕46号)精神,我单位在职、退休教职工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大病保险,保险费由个人承担,每人每年100元。当年度职工大病保险费由医保局于每年1月统一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
附件:关于转发《内江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和《内江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解读》的通知.rar
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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