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川人社办发﹝2017﹞71号文件精神,已按新政策兑现退休待遇的市财政退休“中人”,符合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的,经申报可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加发。
按照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市本级退休“中人”一次性加发待遇审核相关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12月9日至12月11日),若有异议,请致电人事处社保科,联系电话:2341722。
附件:市财政退休“中人”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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