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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填写,不按照本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的,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1、表格为一页A4纸,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表格标题中学年统一填写“2012-2013学年”。
3、表格中“学校:(全称)”、“院系:(全称)”、“学号”、“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必须由学生本人电脑填写打印,其他各项由学校有关部门手签。
4、表格中“学习情况”和“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如实按照“学工系统”相关信息填写,而且“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栏只填写本人校级以上最重要获奖项目,不能超过四项。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不低于200字。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不低于100字。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手写,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填写,不按照本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的,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1、表格为一页A4纸,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表格标题中学年统一填写“2013学年”。
3、表格中“学校:(全称)”、“院系:(全称)”、“学号”、“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必须由学生本人电脑填写打印,其他各项由学校有关部门手签。
4、表格中“学习情况”和“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如实按照“学工系统”相关信息填写,而且“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栏只填写本人校级以上最重要获奖项目,不能超过四项。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不低于200字。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不低于100字。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手写,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7、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