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函〔2013〕606号)及《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内师学字〔2016〕15号)等有关规定,我校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初步结束。经各二级学院初评及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校领导审议,现将我校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名单见附件)公示如下:
2017届省级与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doc
公示期为7天(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4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832-2343002(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特此公示
学 生 工 作 部(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