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近日,党办、院办全体成员在238会议室召开教育事业统计相关文件学习。主要内容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文件内容及精神。会议由党办、院办主任周发强主持。
会上,周发强领学了《意见》《通知》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中关于统计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领导、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教育统计机构人员、调查分析、管理公布、监管等内容,周发强指出,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必须遵循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研学《意见》《通知》,认真履行贯彻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育事业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副主任康超与大家分享《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等文件。副主任刘丽娜结合实情,深入剖析与分解统计指标,为数据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出建议。最后,与会人员积极讨论并分享了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