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量化考核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成绩、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的一种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一种科学的评分方法。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之规定,结合系实际情况,特制订美术系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综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由系党总支书记负责,辅导员配合,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由班、支委负责实施。
项 目 |
分值 |
内 容 |
德 育 30% |
思品德课 |
4分 |
按实际成绩折算:成绩=(4/100)×Y(Y:思品课考试成绩) |
社会实践调查 |
3分 |
1.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报告2分。2. 奖励:(A)院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5分。(B)系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C)班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 |
命名表彰 |
5分 |
中央级:5分;省级:3分;市级:1.5分;校级:1分;系级:0.5分。 |
校纪校规 |
6分 |
基础分6分。1. 处分:留察扣4分,记过扣3分,严重警告扣2分,警告扣1分,系内处分(含通报批评)扣0.5分。2. 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一次、事假一节(公假除外)扣0.05分,晚归一次扣1分。3. 集体活动、班会缺席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0.2分。 |
社会服务 |
2分 |
1. 各级学生干部:院、系、班干部(含院各种管理委员会、社团主要干部)0~1.5分;科代表、小组长、寝室长、院各种管理委员会成员等0~0.5分。(兼职不加分)2. 参加各种服务每次0.1分;(院、系、班学生干部参加本职工作以外的服务工作按此办法加分,本职工作不加分)。 |
劳动及精神文明建设 |
4分 |
基础分2分。1. 院、系安排的义务劳动及教室、寝室、公区卫生工作缺一次扣0.5分。2. 教室院通报表扬一次0.1分,通报批评一次扣0.1分。(累加不能超过0.3分)3. 院文明寝室:0.7分;系级:0.5分。(不累加)4. 志愿者:0.5分(每期按时参加活动者)。 |
社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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