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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免修管理办法(修订)
2024-01-05 来源: 内江师范学院 作者: 查看:



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有更多的学习时间与空间,铸造学习个性,发展个人特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修条件

1.学生对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或专业限选课通过自学等途径,认为确已掌握者,可提出免修申请,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训及实习、设计等实践性环节不能申请免修。

2.降级学生、转专业学生原已及格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3.专升本学生在本科教学计划中应该修读,且在专科阶段已经修读的课程。

4.学生因病参加公共体育、医学上认为不宜学习的其他课程,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可申请免修。

二、免修成绩认定

1.通过自学等途径申请免修者,需参加该门课程考核,以考核成绩认定该门课程成绩。

2.降级学生、转专业学生原已及格课程申请免修者,以原课程成绩认定成绩。

3.专升本学生按专科成绩单认定本科教学计划内课程成绩,成绩认定不超过80分。

4.因病不宜参加大学体育、医学上认为不宜学习的其他课程,成绩按60分计。

三、免修程序

1.自学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开课部门——教务处审核后,按课程大纲要求进行考核。

2.降级学生、转专业学生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课程替代,经教学办审核、教务处审定通过即可。

3.专升本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专科成绩单,经二级学院认定免修课程后,由教学办导入教务系统,教务处审核后即可。

4.因病不宜参加大学体育、医学上认为不宜学习的其他课程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开课部门——教务处审核后,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办录入成绩。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免修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教字〔2013〕75号)同时废止。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学生所在学院

专业

申请免修科目

申请理由:

所在二级学院核查

教学秘书签字:

开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教务处

审核

签字:(公章)

备注

注意: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一份交开课单位存留。

电话:0832-2340218 传真:0832-2340218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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